你想知道的"就业创业“补贴

发布:2021-11-23 点击:4,141

 

Q1.非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否享受3000元基层就业补贴?

新政策已将基层就业补贴的对象范围,扩大到全体高校毕业生(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)。只要是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(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)、个体工商户、社会组织等就业,符合缴纳社保6个月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条件的,都可以申请此项补贴。此外,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本补贴。

 

 

Q2.律师事务所、会计事务所可否享受就业补贴?

新政策已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,只要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请补贴。如: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、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(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)的小微企业申报补贴、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一般性岗位补贴、开发了公益性岗位和见习岗位的补贴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等等。

 

 

Q3.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举措有哪些?

新政策多措并举促进港澳青年在珠就业创业:一是鼓励就业。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、基层就业补贴、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等就业补贴。二是鼓励创业。港澳青年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、一次性创业资助、创业租金补贴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三是鼓励吸纳就业。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的,可按规定给予小微企业社保补贴。四是鼓励开展就业创业活动。对有关机构经人社部门同意,举办珠港澳就业创业主体活动、港澳青年就业技能实践活动的,给予最高10万元的就业创业主体活动补助。

 

 

Q4.分公司可否享受就业创业补贴?

在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后,分公司可以申请各项就业补贴。此外,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创业补贴。